一、 家之有譜猶国之有史,贵记实戒 滥,我譜自隋唐以前年代久远,世系难考,兹断自。宗顕公者,记其所及知也,屬在本支,雖贫贱不敢弃,然辗转迁移采访难周者,限于势,非敢略也。
二、 偶见抄本载,吾族由舜传至。宗顕公为一百零一世之说,但其中脱落三十餘世,且世系每多牵强附会,考证为难,须知吾族以大舜之後,封于陈,仕于齊,食采于田,因以为姓,其由来固已,载诸鑑史良可追溯,历周而秦而汉,代有伟人,如田蚡、田何、千秋延年辈其功在史册,固昭然可考,但孰为旁親,孰为直系,则源流莫辨也,兹姑不俱倫者,益宁缺无滥,亦孔子删書断自唐虞之義也。
三、 吾族班次曰:祖宗慶兴应,景儒茂仁宏,十字,为祐恭祖创修家譜时,南宋高宗所赐,兹仍其旧者,遵祖训也,间有以十字太少,而私自增为二十字者,兹经决议删去,恐愈增愈雜,嗣後清理为难也。
四、 过去有将祖字派改用太字者,儒字派改用维字士字者,兹经决议一律照旧派更正,间有取名将字派倒用者,兹仍以字派贯之。
五、 派系图兼用欧苏两式,五世一翻,用直線以承上,用横線以示分支,便查览也,於五世六世接 处,依次序承接,并注明系某公之裔,恐同名淆乱也。
六、 图内各支,冠以居住地者,便查阅也,并於卷首将其支系及散居区域,列一简明表,便一目了然,将来续修采访,即可按图索引,免 此 次 无头绪,有大海捞针之苦也。
七、 图内派系乏嗣者,则注明(乏)字,如係迁出莫考者,则注明(未详)二字, 该支以後有接 處,不忍以为莫考而遗漏也。
八、 祖宗名諱,不可轻犯,我列祖名载於譜,彰明较著者,理当敬避,如有已犯者,或取音同義殊之字避之,即另加偏旁亦可,以後子弟從学取名,各宜謹慎。
九、 过继本宗子女,於其父下生子女行中,加書以某,过继与某为後,继父下書抱某之幾子为嗣,一便查一认本也,至原采访册所混而不别者,仍闕。
十、 此次采访,多有未将生殁葬地开陳者,殊引为憾,兹僅據其有者而载之,缺者留待该支自注可也
十一、 譜清世系,非为观美,官爵必求實绩,节孝乃视素行,所登传赞,或为至戚錄送,或为父老公举,未敢浮滥也。
十二、 吾族传代既远,人数日繁,其中有名字重复,彼此互犯者,应更易之,然相沿已久,不能悉考,姑仍其旧,以後五服之内不得同名,是亦權宜之一法也。
十三、 譜系纷繁,良非易事,须宽以时日,始能完善,族人急欲观成,付印迫促,难免错讹,识者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