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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平评田文昌 : 清流律师,律师界的希望
    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5223    添加时间:2017-10-7 23:22:55
     
    中国律师真正说起来只有30多年历史,老一代以张思之为代表的律师给我们树立了“刚正不阿”的形象。中年一代如田文昌律师,今天也70岁,成为老年了!每一代的律师能多出一些代表性人物,多一些清流的人物,少一些浊流的人物,这就是律师界的进步,这就是律师界的希望!                                                               
     ——江平
     
    江平:我心头一惊,怎么,田文昌都70岁了! 
     
    文昌是学者型的律师,30多年前他从西北政法大学硕士毕业来到中国政法大学。那时,我是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看到年轻人朝气蓬勃,对学校事务很关心,不久就让他担任了法律系的副主任。他思想解放,敢作敢当,与我的性格颇为相似。1989年以后他要离开中国政法大学去做律师,人各有志,不能强留,只是希望他不要忘记是从副教授转去当律师的,不要忘记他应当是一个学者型的律师。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律师界里大名鼎鼎的律师,也确实是一个优秀的学者型律师!
     
    文昌是学者型的律师,学者型律师的特点是勤于动笔,擅于思考,关心中国法治的前途,关心中国律师的使命。他没有辜负时代对他的期望,他的一颗心紧紧地和时代脉搏的跳动联系在一起。时常能看到他的文章,听到他的声音。他为律师的地位,尤其是刑辩律师地位大声呐喊,他为律师的使命感像战士一样,勇敢地捍卫着法律的原则和职业的尊严。我很欣赏他的名言“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这与我讲的“律师兴则国家兴”是一个道理!
     
    文昌是学者型的律师。学者型律师不仅讲出身、行为,更主要的是看他的气质,从气质的角度来看,可将律师分成两种:学者型律师和市侩型律师,前者代表的是清流,后者代表的是浊流。气质可以从一个人,一个律师的言谈举止,兴趣爱好,交友往来等方面去判断。气质不是短时间能够形成的,它是一个长时间积累形成的,是形象的组成部分。文昌已然是70岁了!他在律师界所形成的形象和气质,就是他们应当努力追求的学者型律师的形象和气质!
     
    ——节选自《田文昌谈律师》序言
     
    何为律师
     
    田文昌大律师
    亲历中国律师制度发展30年
     
    “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 
     
    一个无罪的人,通过律师的辩护,可以重获清白;一个罪轻的人,通过律师的辩护,可以免受重罚;一个真正犯有重罪的人,在律师辩护后,仍被处以重刑,也可以通过程序正义彰显出法律的公正性。”
    —— 田文昌
     
    风雨兼程的法律人生路
     
    -青年时期喜爱演奏小提琴-
     
    他少年时期酷爱音乐,却数次与艺术院校插肩而过,无缘成为音乐人,1968年下乡插队成为高中“老三届”知青;“文革”结束恢复高考时,越过本科直接考取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不经意间成了一名法律人;
     
    1983年硕士毕业后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从教十几年,渐入佳境,已将教学与科研视为己任;1995年,又在近天命之年与自己心爱的学生们洒泪而别,半推半就迈进了专职律师行业,创办京都律师事务所,由教授兼律师转为律师兼教授。
     
    田文昌现为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名誉主任,兼任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院长和刑事法律学院名誉院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客座教授;曾获评北京市首届十佳律师,“CCTV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2013年《亚洲法律评论》年度中国十佳诉讼律师,香港卫视2015全球华人影响力盛典“最具影响力华人大律师”,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终身荣誉会员”。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实话实说”“三百六十行”“面对面”“人物”等栏目先后对田文昌进行了多次专访报道。
     
    田文昌以擅长办理各类典型疑难诉讼案件而著称,并坚持不懈从事理论研究,为推动立法、司法改革和律师制度的建设而不断探索,以各种形式提出关于国家法治建设、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务研究及法学教育改革的探索性建议和理论观点。
     
    多年来,田文昌曾出版《刑罚目的论》(专著)、《律师与法治》(专著)、《中国大律师辩护词精选——田文昌专辑》(一、二、三辑,专著)、《与法治同行》(个人论文选集)、《刑事辩护学》(主编)、《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主编)、《律师制度》(主编)、《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合著)、《控辩审三人谈》(合著)、《新控辩审三人谈》(合著)等著作和论文数百万字。
     
    我这个人天生死心眼儿,撞了南墙都不愿回头
     
    20世纪90年代初,我曾担任大邱庄案中第一个被害人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当时办起来确实不容易,最重要的不是有多辛苦,而是政治风险和安全风险,而且当时也没有把握能成功。事后人们问我当时为什么能接这个案子?又为什么坚持办了3年不放弃?其实很简单,一是责任感,认为这种事应当管。二是对中国法制建设的信念。中国法制建设起步很晚,进程很艰难,但这条路必须要走,规律不可抗拒。只要有人不断地努力抗争,就一定会推动法制建设的进程。三是个人性格,我这个人天生死心眼儿,撞了南墙都不愿回头。所以,一旦认准就不愿放弃。后来禹作敏“垮台”了,我也没想到那么快。其实,并不是我告倒了禹作敏,而是他自己搞垮了自己。我的工作只不过是起了添加剂的作用。有一次在人民大学举办讲座,学生们问我:“您当初有没有想到会有今天的荣誉?”我说,“想得到的往往得不到,而得到的又往往想不到。当初我只是想别把命丢了,哪里顾得上想那么多。”学生们还问我:“假如今后再有这种事您能不能再站出来?”我说:“只有当我已经站出来的时候,我才可以说我能够站出来。”学生们对我的回答报以两次热烈的掌声,我想主要因为我讲的是实话。“禹作敏案”办得虽然很辛苦很累,但是也有很多的欣慰与感慨。直到今天,我还不断收到公众的来信。这种现象既反映了正义的舆论,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律强烈的呼唤。禹作敏被绳之以法,增强了人们对法律的信赖,也增加了人们对法律和律师的期望。
     
    -田文昌担任大兴安岭朱佩金的辩护人,从死罪辩为无罪-
     
    河北承德企业家、中国北方塑料编织工业集团总经理商禄一案,与禹作敏恰好相反,一个好端端的改革者被无端指控,定了4个罪名错判18年。这个案子我也是办了3年,打得更苦更累。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二审、申诉后省法院再审,几乎所有程序都走遍了,终于得到了公正的无罪判决。商禄如今已经东山再起,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在北京办起了新公司,北塑集团也重整旗鼓,承德市的许多企业家增强了改革信念。有许多企业家请我去作客,要同我交朋友。这凭添了一种欣慰感。
     
    律师求什么?有人认为律师只为赚钱。这实在是一种偏见,至少不够全面。在商品社会里,律师当然也要赚钱。我是兼职律师,不是专吃律师饭的,不以收取律师费为生活主要来源。但是专职律师就不同,他们总不能饿着肚皮替别人去打官司。但是,也不能说律师办案就只为了赚钱,多数律师是有正义感、有事业心的。我有一个很突出的感觉,就是把每一个承办的案件都当成一个好作品,办得不圆满就深感遗憾,总觉得心中不安,总想把它修补完好。而一旦办好了一件疑难案件,就好像又完成了一件得意之作,事后还余味无穷。
     
    其实,律师的真正难处并不在于苦和累,而是在于人们对律师缺乏理解以及律师地位太低。许多人对律师缺乏了解,对法律更缺乏了解,认为只要请了律师就得满足他的一切意愿,一旦满足不了就认为律师无能,甚至对律师横加指责,殊不知律师并不是万能的,也只能依法办事。遇到这种事时,做律师真是有苦难言。更难的是,律师办案中常常不能受到平等待遇和必要的尊重,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有的公、检、法人员将律师视为被告同伙;在办理民事、经济案件中,有些承办人也会粗暴地剥夺律师的发言权。甚至直到今天,逮捕、绑架、拘禁律师的事件还时有发生,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亟待解决。
     
    1994年7月20日,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审理的一件行政诉讼案,就是贵州遵义公安局非法拘禁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而引起的。这件事发生在1993年上半年,几经周折,折腾一年多才开庭。被告拒不出庭,缺席审判并当庭宣告被告败诉。这个案件引起了全社会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有14家新闻单位出庭,各地新闻媒介广泛报道。为什么会如此?这说明人们关注律师的命运,关注法治的胜利。法庭上,作为原告的李强律师哭了。面对法官、记者和众多听众,他泣不成声地倾诉了自己的委屈和对法庭、对关注他的公众的感激之情。而作为原告李强律师的诉讼代理人,又作为李强老师的我,更是思绪万千。我想,李强律师以自己精神和肉体的双重痛苦为代价,唤起了全社会对律师地位的关注、对律师工作的理解。这个代价太大了,但又是值得的。国家法制化的进程不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地向前迈进吗?没有艰难坎坷哪里会有辉煌的前景?
     
     -田文昌律师率领京都所律师访问纽约大学法学院-
     
    说到法制化进程,就会联想到81名乘客状告西北民用航空公司的首例误机索赔案。有人开玩笑说,该着西北民航倒霉,偏偏在误机时遇上我这个多事的律师。其实,这个玩笑只说对了一小部分,我曾对记者说,这个案件的发生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结合。如果再早几年,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没有达到今天这种程度,就是遇上10个律师,这场官司也提不起来。现在之所以能提起来正是水到渠成。即使这次提不起来,早晚也避免不了。所以,关键的原因并非是某一个人,而是社会发展对法治化的客观要求。有人担心这场官司难打,主要是考虑到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这种疑虑恰好道出了打这场官司的重要意义;为什么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这种状况恰恰反映了法制不健全。那么,法制如何才能健全起来呢?健全法制的基础和内容不正是来自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列吗?可以说,公正处理好这场官司,正是健全法制的一个重要步骤。反之,如果以缺乏具体规定来回避现实,就意味着法制永远也不会健全。所以,我认为“首例”的意义正在于此,律师的职责也正在于此。
    ……
     
    他,
    在近天命之年半推半就迈进了专职律师行业
    多年来一件件轰动全国的大案
    古稀之年 不遗余力
    首部演说访谈集1996-2017
    畅谈新中国律师制度30余年的发展历程
    7大部分 49篇文章 50余副珍贵照片 30余万字
     
    五大法学泰斗鼎力推荐
     
    著名法学家 江平
     
    他为律师的地位,尤其是刑辩律师地位大声呐喊,他为律师的使命感像战士一样,勇敢地捍卫着法律的原则和职业的尊严。我很欣赏他的名言“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这就我讲的“律师兴则国家兴”讲的都是一个道理!
     
    著名法学家 陈光中
     
    文昌是一个爱思考的学者型律师,他对律师职业有独特而深刻的理解和思考。本书收录的文章和观点,不仅仅是他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个人体悟,也是在中国律师制度和律师事业发展完善过程中对一些基本问题和基本理念的思考与总结,对律师业的发展与未来具有现实的导向作用。
     
    著名法学家 高铭暄
     
    从教授兼律师转向律师兼教授,文昌是中国最早的一位。转行后,他不但关注着律师事业和律师群体,而且始终关注着法学教育改革并坚持法学理论研究,著述不断,不久前又出版了一本《与法治同行》的个人论文选集。30多年如一日,在中国也只有文昌了。律师,成为他思考法治问题的一个视角,也是他践行法治的一个舞台。思行合一,有见有识。
     
    著名法学家 应松年
     
    法律是一种方法,也是一种思维。田文昌不仅坚持用法律的方法和思维从事律师事业,思考律师遇到的各种问题,而且还能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视角和法治发展进程的高度去审视、研究中国的律师制度。他关于律师的这些文章,对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都会有所启发。
     
    著名法学家 樊崇义
     
    田文昌律师是一个理性的律师,不仅能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而且还能坚持为律师群体发声。最重要的是,他总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去做深刻而务实的思考。这本书就是一个例证,希望律师界的朋友以及关注律师行业的读者一起来关注这本书。
     
     
    信息来源:田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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