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杭州市民政局享受地专级待遇离休干部田贞英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10月26日4时19分在杭州逝世,享年92岁。
田贞英同志,1922年5月出生,山东省苍山县人,1939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东省苍山县县委妇委代书记,浙江省盐务管理局人事股副股长,中国百货公司浙江省公司人事科副科长,浙江省人民法院婚姻组副组长,浙江省人民法院台州分院副院长,杭州市人民法院中城分庭副庭长,杭州市中城区区委委员、监委委员、区人民法院院长,杭州市上城区法院院长、副院长。1960年12月服从组织需要调往宁夏,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副庭长、党组成员、民事审判庭庭长,1974年2月离休。
遵照田贞英同志生前遗嘱和亲属意愿,丧事从简,田贞英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于2014年11月3日上午9时在杭州殡仪馆举行。中共杭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等单位敬献了花圈,市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和田贞英同志的亲属、生前好友参加了告别仪式并敬献花圈。
2014年11月4日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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