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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美土司的衰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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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氏网 访问量:10689 添加时间:2007-10-26 20:4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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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田舜年的艰辛经营 容美宣慰田甘霖于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去世,其长子田舜年袭职。事实上,田甘霖“被掳”去“西山寇”刘体纯营中四年,“西山寇”垮台后又在澧州(又称澧阳)“栖避”了四年,从澧州返回容美视事,已是花甲老人,其容美土司司务一直由田舜年代理。到康熙四十五年(公元1706年)田舜年死于武昌狱中,他在容美土司实际执政的时间长达48年(公元1658-1706年),是容美土司有史以来实际执政时间最长的土王。清道光《鹤峰州志》载: “田舜年,字韶初,号九峰,甘霖子,初受吴逆伪勅,后缴换袭职,屡奉檄从征,著有劳绩,能文章,所交多一时名士,有《二十一史纂》、《容阳世述录》、《许田射猎传奇》诸书行世,康熙四十五年在武昌卒,年六十有七”。 田舜年执政期间,雄心勃勃,艰辛备尝,文治武功,都有建树,欲造容美盛世之再现。可惜,时不待我,容美土司衰落的命运不可逆转。 (一)请旨陛见,获得皇上信任 田舜年袭职后,把获取大清皇帝的信任作为首要任务。 自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四月,田舜年率容美土兵反戈投清,至康熙二十年(公元1681年),清王朝对容美土司确有不同看法。掌朝政的安远靖寇大将军多罗贝勒为顾全大局,批示田舜年“效顺”为可信,对该司“不必多忌”;湖广总督蔡毓荣则认为田舜年“招亡纳叛”,应非捕风捉影,怀疑田氏“假顺”,反对田舜年出兵协征(见《明清史料》丁编第十本)。田舜年为防其中有变,遂于康熙二十年上《披陈忠赤疏》,一为与吴三桂的关系再作表白,二说明容美土司地处要冲,三提出了加官晋爵的具体要求。兹将《披陈忠赤疏》摘录如下: “……。盖自吴逆叛阻,臣愤裂五内,……一闻大兵南渡,即遣长子管总兵事都督佥事臣田炳如,胞弟管中军副总兵戎旗营事臣田庆年,同心戮力,统兵杀贼。臣亲率文武部落四十余处,剿杀防御。及王师临澧州,臣即将吴逆给臣伪都统承恩伯银印一颗,伪谕一道,缴送军前。……经今三年,未蒙圣恩垂怜孤忠,加授敕印,以励臣节,臣又不得不仰天泣血哀鸣矣!……臣驻扎楚蜀咽喉,北通川夔,南接滇黔,密迩寇仇。数年以来,大义名号,兵不解甲,马不卸鞍,食不下咽,率众堵截,不费朝廷一矢一粒。至于焚扎、杀使,种种守节事难悉数。臣力已竭,臣心已白,臣节已全。今恢复荡平,正赏罹公,黜陟攸明,激扬万方,风励群臣之日,诚恐天高日远,万里孤臣,世效犬马,一腔葵赤,无由上达,谨斋沐缮疏,北向叩首,特遣中营副总兵官田鼎赍奏,匍匐陈情,以于天听。……伏乞敕部格外优加容美等处军民招讨都使司之职,换给敕印,臣粉身碎骨,难报高天厚地之恩。……”。 对于田舜年的上疏,朝廷部议,查无此招讨都使司职衔,即颁给容美宣慰印信,田舜年于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得到印信后,上《恭报颁到印信疏》,对与吴三桂之关系又作表白,同时提出皇上加封其属下的要求,《疏》云: “臣于本年四月十二日,蒙绥远将军颁到臣宣慰使司印信,即率臣属各官,出郭迎接,至署恭设香案,望阙叩首,谢恩任事。……臣父甘霖,受恩思报,矢志忠贞。无奈吴逆之变,臣父以受恩重臣,为贼首忌,追取印信,愤志告终。臣嗣守父任,每望天日,心在王室,所以于康熙十八年,一闻王师渡江,未及澧州,臣即闭关拒贼,遣员赍缴容美都统司承恩伯伪银印一颗,并标下总兵、副将、参游守、安抚、长官、指挥等伪印信四十颗,并伪书、伪扎于大将军顺承郡王及本省督臣军前。臣复招来邻右土司,力破其顺逆之分。两年守御,贼寇环逼,无日不战,擒斩未息。……今臣虽受新恩,颁给宣慰印信,……臣属土司,不食俸不支粮,唯冀国家宠荣,以遂其报国输忠之志。……,至于臣各官,皆系世职、同臣一体,伏乞沛覃恩,敕部议复施行。” 康熙二十七年(公元1688年)四月十四日,田舜年依据康熙二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内外大小文武官员给予封赠”的恩诏,上书《请诰封》奏章。五月十七日兵部题复:“查我朝恩诏凡遇恩诏封赠各官,从无给与土司封赠,土司亦无请封,应将田舜年奏请给封之处无庸议。”五月二十三日,皇帝下旨:“着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五月二十五日,九卿会复,不仅同意田舜年的请封,而且规定,对所有土司官员均亦照此例。九卿会复云: “皇恩浩荡,破格怀柔于诸土司,颁发印符,诚旷古未有之盛典也。今宣慰使田舜年感仁兴孝,仰冀殊恩,知龙章宠命之荣,有激切吁封之请,该臣等仰体皇上锡类深恩,一视同仁,宜予封典。应如田舜年所请,照伊职衔封赠。嗣后,凡有土司官员请封来者,准照该督抚题请,亦照比例,该部给封。奉旨依议。”(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26、27页) 兵部于康熙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下发覃恩普及执照计开: 湖广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加三级田舜年该赠骠骑将军。湖广人,土司世职,初任今职。 妻刚氏该封夫人。 父田甘霖,原任少傅兼太子太傅左都督,管容美宣慰使司宣慰使事,正一品,应照伊原品,该赠荣禄大夫。 母覃氏应照伊夫品级该赠一品夫人。 祖父田元,该赠骠骑将军。 祖母田氏,该赠夫人。 右执照给湖广容美宣慰使司田舜年收执(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27、28页)。 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五月十六日田舜年呈上《奏请陛见》一摺,请求进京面见圣上。《奏请陛见》云: “臣一介庸愚,谬应土职,恭遇覃恩,蒙赐会议,准给封赠。臣蒙皇上异数之恩,使祖父皆邀宠渥,感激之私,顶踵难酬。臣更有请者,我皇上雅意作人,诞敷文教,臣期一见天颜,以抒爱戴。况今四海一家,遐迩异域,声教无阻,且臣地属版图,身为臣子,殷殷孺慕之忱,谅为俞允,准臣陛见,以遂平生向慕”(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28、29页)。 土司面见皇上,向无先例,康熙二十八年八月十四日兵部题“应无庸议”,而皇上则于八月二十七日钦准“田舜年来京朝见”。 田舜年得报,欢喜若狂,在五峰司所住之处,命名闻喜楼,以资纪念。田舜年一行于康熙二十八年十月一日出发,来年二月返回。 田舜年受到康熙皇帝的接见,这是破天荒之大事。田舜年于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嘉平月(腊月),趁《百顺桥》落成之机,将进京朝见康熙皇帝的详细经过,撰刻于《百顺桥》碑文之中,以志不朽,同时大宴百官,以示庆祝。 (二)铲除异已,加强集权统治 田舜年请封赠、请陛见之举,不仅使他在朝廷方面站稳脚跟,解除“上虑之忧”,而且为统一内部,铲除异已,向外扩疆,找到了借口,凡是不合他的口味的,均可被打成“逆顺不分”、“密迩寇仇”予以铲除。 在明末清初的动荡岁月里,容美土司为了生存,为了发展,时而联合“西山寇”,时而“依附吴三桂”,时而“抗清”,时而“降清”,其下属诸土司亦需跟着“转变”,如有一时“捉摸不透”,错走一步,即可引起杀身之祸。其下属的四大土司(即石梁、五峰、水浕源、椒山安抚司),向俱外姓,田舜年时皆使其子婿遥领,成了田氏的一统天下。 石梁安抚司:今五峰县的石梁荒一带。唐姓世袭,唐元德为一世祖。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立石梁下洞长官司,隶属容美宣抚司,永乐五年复置。明末,司主唐承祖随容美土司“剿贼护藩”有功,晋升为安抚司。唐氏与容美田氏世代联姻,清康熙年间,以司主唐公廉与水浕安抚使唐继勋联合反对容美为借口,而被容美司主田舜年所杀,田舜年弟庆年以唐氏婿袭安抚使职,同时将石梁安抚司署迁容美中府(鹤峰县容美镇),遥领其地。 五峰安抚司:今五峰县的五峰山地区,为张氏世袭,《容阳世述录》称,张友富为该司之始祖。明初,五峰张氏居住在容美中府附近之五峰山、北佳坪地区,与石堡寨相邻,故立五峰石宝长官司,属容美宣抚司管辖,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复置。明弘治年间,五峰长官张昊支持白俚俾篡政,被容美宣抚田世爵所杀,并强迫其部族迁自买管长阳之芝麻坪(今五峰县署所在地)(见清《长乐县志》、《容美土司史料汇编》383页)。明末“剿贼护藩”有功,升为安抚司。清康熙年间,安抚张彤弨以“殒厥宗祀”之罪,被容美司主田舜年所杀,田舜年子田曜如以张氏婿为由,袭五峰安抚使之职,同时,将五峰安抚司署迁于容美中府,遥领其地。曜如传子召南,至改土归流。 水浕源安抚司:今五峰县大面的水浕源和天池河畔的水浕司地区。为唐氏世袭,《容阳世述录》称唐赛龙为该司的一世祖。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立水浕源通塔坪长官司,属容美宣抚司管辖,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复置。明崇祯年间,长官唐镇邦与容美司田沛霖意气相投,“剿贼出师有功”,升长官司为安抚司,司署由五峰县大面的水浕源迁至天池河畔的水浕司。清康熙年间,容美司主田舜年借口安抚使唐继勋图谋不轨,而将其处死,田舜年孙田图南以唐氏甥袭安抚使职,同时将水浕源安抚司署迁于容美中府,遥领其地。 椒山安抚司:今鹤峰县留驾司、东乡坪一带,司署建于留驾司,为刘氏世袭,故留驾司古称刘家司。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立椒山玛瑙长官司,刘文秀任长官,永乐五年(公元1407年)复置,刘再贵任长官。明末长官刘元敏“剿贼护藩”有功,升为安抚司。世袭司主刘宗邦、刘起沛、刘跃龙等均为容美田氏婿。椒山司之实权,均操纵在田氏土司之手。 清顾彩《容美纪游》记载了容美土司当时下属四大土司的情况。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三月十一日条云:“环署有安抚司衙门四:一、水浕,二、椒山,三、五峰,四、石梁,皆容美属邑也。向俱外姓,今君使其子婿遥领,虽有地方,不之本任。四司之人日来候焉。……。”(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313页) 何谓“子婿遥领,虽有地方,不之本任”?请见《容美纪游》七月二日条,关于顾彩抵达五峰司的记载: ……抵五峰司……。有安抚司署,后有圆池之胜。明季,国初,有张姓者据此以叛,容美讨平之,分徙其民于南府,今居者寥寥。其安抚司印,君命十二郎君遥领,遂空其署,君至则为行馆耳。宿司前民舍,有王宋二旗长争馈酒食,柬书晚生田曜如(按即舜年之子,时任五峰司主)具,盖主命也。五峰关连列五峰,中峰之顶为关口,容美之北户也。客司中者,领单在此,旗长照验,放行。如无单者,不准出关。远客来游容美者,惮菩提、桦皮之险,则止于此。旗长亦为飞报中府,遥给廪食,或遣夫马来迎。 田舜年的儿子田曜如,虽然任了五峰司司主,仍然常住容美中府,其五峰司的日常军政事务,委之旗长负责,有急事则飞报中府五峰安抚司衙门,请示老司主田舜年决断。把权力集中于容美宣慰一身,下属的安抚使司、长官司、副长官司形同虚设,实际上大大削弱了容美土司的发展空间,也是容美土司走向衰败一个象征。 (三)立德立言立功,建竖文化历史丰碑 明太史华容严首升在评介田舜年编纂的《田氏一家言》中云:“所称立德、立言、立功者,指不胜屈,盖人人有集,数十世,当不诬之誉也”。(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293页) 田舜年自幼受到良好的文化熏陶和教育,诗文音律均有通晓。他执政以后,在应付内扰外患,开拓疆域,开发经济建设的同时,刻苦学习,著述颇丰,计有《二十一史纂要》、《六经撮旨》、《容阳世述录》、《古城记》、《许田射猎传奇》等。上述著作,多已散失,他所主持编纂的大型诗文丛集《田氏一家言》,虽然大部分作品散失,就保留下来的部分,仍然显示出它那令人惊叹的规模和成就。《田氏一家言》收录了容美土司时期明嘉靖至清康熙近二百年田氏家族六代十位诗文家的作品,共十二卷。从严首升清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十二月作《叙》,到田舜年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十月作《跋》,历时十年,花费了极大的财力精力。经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由中共鹤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委统战部、县史志编纂办公室和中共五峰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工作办公室两县四部门组成的《容美土司史料汇编》编辑组,收集整理编入《汇编》的500多首诗文,已堪称土家族文化遗产中的珍品。究其社会历史价值和意义,现代学者陈湘锋、赵平略二位先生在其专著《田氏一家言诗评注》中指出: “首先,容美土司时期的二百年间,形成了一个以《田氏一家言》五代九位诗人为代表的文学世家,不仅于土家族为绝无仅有,而且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也是十分罕见的。 其次,作为一种特定时代、特定地域、特定民族的文学现象,《田氏一家言》同样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 其三,《田氏一家言》还为我们全方位研究容美土司时期土家族社会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提供宝贵的线索和材料。 在这里,我们要着重指出,《田氏一家言》的结集,也是我国古代民族文化交流史上的一个奇迹。《田氏一家言》的结集,受到众多汉族文化人的高度重视,并为之写下了大量的序评,这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上实属罕见。仅存的507首诗17篇文的土家族诗文集,竞留存了汉族文人的评语107条、序文6篇。完全可以说,《田氏一家言》凝聚着土家族、汉族两个民族文人的共同心血,是两个民族文化交流的结晶。因此,对《田氏一家言》的研究,不但对探讨土家文化自身的形成和发展有重要的价值。而且对探讨我国各民族共同创造辉煌的中华文化的历史进程有着更为深远的意义。”(见《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田氏一家言诗评註》11-15页)
三、田炳如逃离容美,田舜年拘死狱中 田炳如,田舜年之长子,田舜年在任时,任中营副总兵官,权力仅次于田舜年。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承袭宣慰职,但实权仍操掌在田舜年手里,写于康熙四十三年(公元1704年)的《容美纪游》载:“长子炳如,虽已袭父职,每在父所,青衣带刀侍立,听指使如家将。”“六月初一,有保靖司彭宣慰名虹,差干办舍人余星赍书、币来约盟,君命炳如率诸舍把与之登坛,行歃血礼”。田炳如像个见习皇帝,在田舜年面前听命当差。 其实早在清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田炳如已是湖广总督蔡毓荣安排在田舜年身边的间谍(见《明清史料》丁编、十本:康熙十八年五月十八日湖广总督蔡毓荣?启本?),负有监视其父的任务。顾彩游历容美时,虽不知此事,但对田舜年、田炳如父子的不和已有察觉。《容美纪游》载: 炳如自教一部乃苏腔,装饰华美,胜于父优,即在全楚亦称上驷,然秘之不使父知,恐被夺去也。顾彩在此加注:“其二女旦,皆剃发男装,带刀侍立如小校,炳如之行眷也。炳如欲觞余,必俟君移于别署之夕,乃出以侑酒,戒下人勿得泄,仍布人侦探,恐父至则匿之。君喜人誉其女优,客人谀者,必盛言炳如女优之劣,以为万不及父,君则曰:彼字且不识,安责知音。及观炳如戏,又言太都爷(指田舜年)行头潦倒,关目生疏,不如主爷(指田炳如)教法之善。炳如辄曰:老父固强为知音者。有识已知父子不和矣(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315)。 就在顾彩游容美后的第二年,即康熙四十五年(公元1708年),发生了容美土司内讧事件。田舜年以田炳如“暴虐无道,恣意蹂躏百姓,受害之人舍命告理”为由,摘去其宣慰使印,将其拘禁,随题参革职;后奉旨由田舜年孙、炳如长子宜南袭替。田炳如在其党羽的策划下,逃往邻近的桑植土司。湖广总督石文晟见容美内讧,人心浮动,认为解决容美土司问题的时机已到,遂于康熙四十五年四月参劾田舜年“私造宫殿,暴虐奸淫,为红苗一党纵恣不法各款,请交部议罪。”《东华录》十六卷康熙四十五年四月辛亥条云: 湖广总督石文晟奏参容美土司田舜年私造宫殿,暴虐奸淫不法各款。上谕大学士等:顷湖广总督石文晟劾奏土司田舜年纵恣不法。昔吴三桂之乱,田舜年略无举动,即此一端,甚为可嘉。今石文晟有此劾奏,或因田舜年与地方官不协所致。其中恐有虚诬,此摺暂停批发。 皇上没有批准石文晟的奏摺,石文晟接着又奏田舜年“有欺隐诳报之罪”。《东华录》十六卷康熙四十五年四月丙辰条云: 湖广总督石文晟奏容美土司田炳如乃贪庸恶劣被参革职拿问之人。今据桑植宣慰司土司向长庚详称:田炳如主仆二人逃在伊处,及臣屡次檄行解审。而土司向长庚竟不将田炳如起解,反捏称田炳如卧病不能前往。至原任土司田舜年既将伊子田炳如奏参革职,理应将伊子正妻所生长孙申详袭职。今该土司称康熙四十年已将长孙田宜男名字报部。其时,田宜男年方十二岁,不久病故。因田宜男名字乃祖父所命,不忍改易,故将次孙仍名田宜男,今实七岁,如开送确实年岁,恐部校查。据此田舜年明有欺隐诳报之罪。上谕大学士等:石文晟前劾土司田舜年,何不同此摺一并具奏,乃作两次参劾。又摺内不言两巡抚专请交提督审问,此必有故。从前吴三桂自水西乌蒙土司地方进取云南,因知其地产银,遂于康熙初年奏请进剿水西,后得其地,分为四府,我军于是役亦大有损伤。今此事虽小,断不可生事。尔等将前后奏摺及土司呈词,抄发偏沅巡抚赵申乔、湖广提督俞益谟,令其不必会同商议,各出已见,作速具奏。 正当皇上派员调查石文晟劾奏田舜年“有欺隐诳报之罪”的时候,田舜年为请第三子田曜如承袭容美宣慰之职,亲到武昌见总督申说理由,石文晟即以“与向长庚互讦,违误钦案”,而将田舜年拘于狱中,田舜年即上奏皇上申辩。《东华录》卷十六康熙四十五年五月壬申条云: 原任容美土司田舜年奏:臣暮年始生子田炳如,爱惜太过,不知其恶,是奏请承袭土司。而田炳如袭职后,恶迹尽露。臣乃摘田炳如土司之印,拘禁之。一面申详督抚,一面奏参革职。后奉圣旨,准田宜男承袭。有臣仇家桑植宣慰使向长庚诱田炳如逃亡伊处,又扬言送往容美为土司,恐赫臣属下人。其子又年幼(按指炳如的次子),不能镇定人心猜疑。属下土司军民俱恐田炳如报仇,纷纷告请将臣第三子田曜如为土司。臣赴省见总督申说情由。总督即以臣为与向长庚互讦,违误钦案,交司道官将臣看守。祈皇上俯怜,准以土司之职,使臣第三子田曜如承袭,审究向长庚藏匿要犯之情,以肃法纪。得旨:此事作速发往问赵申乔、俞益谟。 赵申乔、俞益谟并未“各出已见,从速具奏”,而是与石文晟串通,官官相护,致使田舜年在“看守”中死于武昌狱中。期间,赵、俞又奏请皇上派大臣往审。《东华录》康熙四十五年六月癸巳条云: 偏沅巡抚赵申乔、湖广提督俞益谟遵旨覆奏容美司土司田舜年不法各款。请命大臣往审。得旨:著都察院左都御使梅鋗、内阁学士二鬲前往察审。 接着,《东华录》康熙四十五年六月戊申条云: 湖广总督石文晟奏:原任容美土司田舜年来省,臣令藩臬二司暂行拘留,随因中暑病故。又查田舜年降逆贼吴三桂时,以其印缴吴三桂。及投诚后,于康熙二十年铸印颁给。今验其印,乃康熙元年所铸。其中情弊难逃圣鉴。得旨:此两事俱发梅鋗等一并察审具奏。 田舜年在“看守”中死于狱中,引起康熙皇帝的高度重视。(康熙四十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辰时,皇上在畅春园内澹宁居听政,部院各衙门官员面奏毕,负责赴武昌察审田舜年案的都察院左都御史梅鋗奏称:“原任容美土司田炳如酷虐事迹,具有证据,应革职;桑植宣慰司向长庚久匿田炳如,应降四级留任;已故容美土司田舜年出征苗子,捏病规避各款,俱有证据,应追革田舜年职;至于田舜年私造宫殿,淫乱各款,俱无证据,应无庸议;田炳如缺员,应将田炳如子侄中择一人承袭,候旨定夺。湖广总督石文晟等奏称,容美土司田炳如贪酷庸劣,桑植宣慰司向长庚抗拒不将田炳如发出,请俱交部议罪;已故容美土司田舜年恶款,见证有据,请追革田舜年职;田舜年所属之人诉称,田舜年父子俱不善,我等情愿纳粮当差等语,应否将其土地人民入我版图,伏候睿裁。与梅鋗同去武昌审此案的内阁学士二鬲奏称:案内有名容美土司二十余人,俱未赴审,故未经质审之处甚多;田舜年治病杨医生及验尸知县洪国柱俱未到,田舜年身死尚未明,倘草率结案,则土司之心不服,应分三议具奏。皇上同意二鬲奏,上曰:“此事交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皇上又在十月初六日、十月十三日听政中,追问田舜年案三议情况。此案情重大,涉及总督石文晟,皇上决定派大学士席哈纳、吏部侍郎张廷枢、兵部侍郎萧永藻等为特差大臣,前往武昌察审。十月二十三日辰日,特差大臣行前入请训旨,皇上命席哈纳等至御榻前曰: “田舜年一事,关系土司,并于地方总督提督亦有关系,若不明其本末,辩其是非,则众心不服。尔等到彼,可与前次都御史梅鋗、学士二鬲同审,凡事必共商酌而行,并取该督口供。如总督理亏,则罪坐总督;如土司理亏,则罪坐土司。事惟公平,则人心自服。尔等至彼处,务须出示晓谕众土司,彼果有冤枉,许其出诉,尔等收呈明审,究其根底;如无冤枉,钦差大臣至彼,提人不解,反固守关隘,不纳公差,此特欲反耳?果尔,则发荆州大兵剿之,岂可持两端苟且结案乎?该督昔劾田舜年之事,极其狠毒,今又欲草草完事,何以服人心?九卿并不据大体立议,首鼠两端,愈非理矣!尔等前去,若不能辩明此事,则于尔等声名亦大有关系”。(《康熙起居注》第三册《容美土司史料续编》7页) 特差大臣席哈纳、张廷枢、萧永藻南下武昌,续察田舜年一案,历时数月,终以田明如回司袭职,石文晟及赵、俞诸大臣受失职处分而告终。《东华录》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二月辛亥条载: 兵部等衙门议奏大学士席哈纳等察审土司田舜年一案。奏称:原参田舜年 僭越淫纵等款,俱虚,应毋庸议。其假捏幼孙年岁,造册报部,希图承袭,又私将伊子田昆如冒原石梁土司田焜如之名袭为土司,及铸钱擅杀等款俱实,应治罪,但已经身故,亦毋庸议。革职宣慰使田炳如,暴戾虐民,抗不赴审,应枷责,佥妻安插内地,革职。宣慰司土司向长庚隐匿田炳如,不解听审,应降四级留任。总督石文晟不行详察,草率具奏,应降三级调用。巡抚刘殿衡、赵申乔、提督俞益谟将奉旨承审事件,不行详查具奏,各降一级,罚俸一年。俱应如所奏。其承袭容美司土司之职,应将田舜年之子田明如、田曜如、田畅如、田琰如等开列,伏候上裁。得旨:石文晟著降三级,从宽留任;容美司土司著田明如承袭;馀,依议。 田舜年拘死狱中案至此告一段落。此案在康熙皇帝亲自过问下,前后历时一年,最终将案情查清,是这值得称道的。但就其处理结果而言,亦有不尽公正之处,田舜年虽系中署身死(是否中署身死?尚有疑问),石文晟也构不成直接杀人之罪,但这一事故的发生,与石文晟将其拘禁有直接关系,因此,石文晟对田舜年之死负有重大责任。此处理不免有偏袒姑息石文晟之嫌。 再说,此案是由田舜年、田炳如父子矛盾引起的。开始,田舜年是宣慰,田炳如是“间谍”;以后,田舜年是致仕,田炳如是宣慰。两者之间是“内讧”,还是“叛逆”?是“僭越淫纵”还是“暴戾虐民”?谁是谁非,仍待后人思考。
四、田明如无力回天 田明如,田舜年之次庶子,自幼寄籍荆州,纳枝江县国学监生,得以赴京师国子监就读。以其精明干练和倔强剽悍进入皇家侍卫。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田明如受康熙皇上召见,于同年四月补直隶通州同知缺。康熙四十六年(公元1707年)二月,奉命袭容美宣慰职,至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十二月自缢死,在任26年,为挽救容美土司的灭亡,虽竭尽全力,仍无力回天。 (一)勿以善小而不为 田明如由通州回司赴任的途中,在宜邑莲花庵(今宜都市莲花堰),适有随身舍人唐遇世所请,愿将伊先祖年契,买下坐落在庵前后左右的水田8石5斗,大小86丘,计33亩7分,陆地大小25块,计10亩,塘堰三口,一并施入庵内,永作常住,以为关帝大士香灯及饭僧应介。莲花庵为容美土司下属水浕司主唐继勋所建,敬奉关帝圣像,大士尊容,赫赫如在,其供佛斋僧之资均得安排。为此,田明如在莲花庵立《永远常住碑记》一面,碑文云:“勿以善小而不为,盖以人生斯世,随所遇而当存为善之心也。”这是田明如受命容美宣慰之职所做的第一件善事。 (二)息事靖边求得一方平安 田明如返司袭职以后,边境纠纷时有发生,尤以与桑植司最甚,经常争斗不息。康熙四十五年发生的容美土司内讧,桑植土司公开站在田炳如一方,致使田舜年拘死狱中,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康熙四十七年(公元1708年)二月二十六日,容美兴兵攻进桑植司辖属的下峒长官司司城,扎营苦竹坝,掳冯家泉、陀家岭,冲天溪,张家村等处,所获牛马、财产不可胜数。下峒长官司中军向鼎珍坚守虎罗洞,密传各旗旗长来此会商,定于三月十八日四路进兵,围歼容美兵。是日,容美兵遭到突然打击,蜂涌突围,所劫财物,尽行丢弃。三月二十一日,容美兵退至小埠头,又遭桑植伏兵袭击,死伤甚众,容兵大败而回。桑、容两司,争斗多年,田地荒芜,土民苦极。容美司与巴东、长阳为边界之争夺,亦不断发生。田明如执政后,把息事靖边,求得一方安宁,给土民百姓以安乐环境为第一要务。 容桑结盟大崖屋。康熙五十九年(公元1720年),容美宣慰使田明如主动派出属员旗鼓唐玉贵,赴桑植司求和。桑植与容美两司,既世代联姻,又世代为仇,按亲族辈数,桑植宣慰司宣慰使向国栋是田明如的表弟。唐玉贵见到向国栋说:“司主差小弁接见道罪,容美愿与桑植和好,仍敦姻眷如初。”向国栋说:“表兄美意,敢惟命是从,可议定适中之地,择期相会。”随后,双方议定议和之地点,在两司交界的大崖屋(今桑植县五道水镇七眼泉鹤(峰)桑(植)公路之一侧),时间为八月十五日,在此之前,双方在大崖屋共设神坛,各建行署。 八月十五这天,双方各带属员、舍把、兵丁数千,各立营寨。十六日两司司主在大崖屋神坛相会。田明如、向国栋具道:“从前误听是非,以至龃龉数年,今复旧好,以后弟兄须当患难相顾。”令作文勒石,以垂久远。田明如文曰“亿万斯年”,向国栋文曰“山高水长”。均刻于大崖屋之崖壁之上。十七、十八日,彼此设席会宴,欢聚终日,各回本司。从此,永敦和好,姻亲往来无间。(见《容美土司史料续编》85、86页)。 共立《汉土疆界》碑。容美土司与长阳县多年的边界争执,经过四年的勘察调查,终于于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八月,在容美土司与长阳县接界处建立了《汉土疆界》碑。该碑由总督湖广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兵部右侍即兼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加三级杨、巡抚湖广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加三级纳、湖广湖北等处承宣布正使正堂郑、湖广荆州府正堂加五级记录二次王、湖广荆州府枝江县正堂加一级陈、湖广宜都营守府苏、湖广荆州府长阳县正堂李、湖广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田明如同立。长期缠纠不清的长达百多里的汉土疆界纠纷,从此告一段落,给双方土民百姓一可行之规。 侵边、掳掠是边界纠纷中的两大焦点。掳掠比较好辩,“侵边”则多带有社会的(历史的、阶级的)偏见。所谓“侵边”,就容美土司来说,并非掠夺汉人的土地,从有可考的文字资料考证,多是土民对无主荒地的开发,当时并无“侵边”可言(容米部落在此生息繁衍了二千多年,没有列入中央版图,何谈边界?)。只是随着土民开发荒山荒地越来越多,越来越靠近汉民的聚居地区,这才出现了“侵边”问题。为了解决“侵边”问题,土司一般都是采取克制的态度,一是让出被开垦的土地,二是撤回土民。这次“汉土疆界”的定界,田明如亦然采取了这种态度。 该《汉土疆界碑》着重解决容美土司与长阳县边界的三大争端:一是长阳清江以南的一十四处契田地(现为五峰的鸭儿坪、大龙坪一带),断为椒山司刘跃龙“占越”;二是柑子园、鱼翅滩等处田地,也以“私买越占”定论;三是白溢、麦庄,以承认“乃伊世守之业,不在退赎之例”结案。《汉土疆界》碑表明,汉土之争,俱系封建国家所有的荒山,所谓“侵占”云云,实为土民们辛勤开垦。岂止《汉土疆界》碑所云的三处,自湾潭以东,渔洋关以西,原都是长阳县境内的国家荒山,自元至明,次第为容美及其五峰、石梁、水浕、下洞诸司之土民开发,他们一直承受着“侵夺”长阳土地之罪名。客观地说,封建统治者所斥土司“买管侵夺”之过,实为土民垦殖开发之功。但是,当时的田明如只能采取忍让的政策,才能换取土民一时的平安。原价退还千金坪。道光《鹤峰州志》载: “雍正初,慈利唐姓隘官,将千金坪一带山场田土,南至告箭坡、北至杉木场,周围三十里,用印契卖与容美土司,价银一千零五两。经上宪访察,随有民人,以土占汉产,俱控勘实,以隘官贫之,饬原控民人,照缴价值给容美司,业付民人耕管。” 这则史料说明,当时执政的容美司主田明如,为了换取容美边界之安宁,将买到手的千金坪,又给千金坪的人民按原价退了回去。 千金坪之告箭坡至杉木场地区,是今鹤峰县走马镇最繁华、最富裕的地区,当时属麻寮千户所的黄家隘管辖,黄家隘正副百户均为唐氏世袭。在唐隘官名下买得千金坪,是对是错应由唐隘官承担,与容美土司无大关系。然而,容美司主田明如,考虑到容美土司和唐隘官及千金坪民人的关系,最终还是作了让步。 (三)建桥修路,发展农耕 田明如系流官出身,对于经济建设相当重视。其一,于清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冬,修建天然桥。此桥位于今容美镇观音坡下,新庄坪上,土民俗称燕子桥。该桥横跨溇水,跨度在30公尺以上(比其父修的九峰桥约大三倍),这是横跨溇水的第一座大型风雨桥,不说当时修建此桥,投工投财,花费浩大,就是现在也属不易。当时土司的政治、军事中心是屏山爵府,修通此桥将爵府与观音坡、中府、北府贯通,对土司经济社会的发展,意义甚大。此桥于清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被洪水冲垮,桥碑至今仍存。 其二,修通了容美土司与施南土司的山间道路170里,方便了两司的联系。在高山峻岭之中,修建这么长的人行道路,可见田明如之抱负极不一般。然而这一济世利民之功绩,却被清朝官僚迈柱、冶大雄等辈诬为“私修路径,狼狈作奸”(见《朱批谕旨》54册、《官中档雍正朝奏摺》第二二辑),真正荒谬之极。 其三,农耕经济大有发展,到清雍正年间,容美土司土民约有三千多户(见《朱批谕旨》54册),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五月起至九月,阴雨无休,山水泛滥,时退时潮,不但秋成无望,而民间耕种熟亩至今尚在水中”,“再有溪涧相近之处居民,实查得千有余户田产水冲,土行竟成石河”,“西北关内乌关坪一带地方,因彼地俱系山田陆地,未经水淹,先将各户应纳秋粮征收”(见《容美土司史料汇编》39-43页)。这些记载,如土民户数之增多,农田面积的扩大,各户应纳秋粮之征收,千余户田产之水冲等等,都充分说明,田明如执政期间,农耕经济大有发展。 田明如执政期间的最大失误听信阴阳五行之言,在康熙末年拆除了历代祖先苦心经营的细柳城、屏山、云来庄、南府、北府、帅府、中府、天泉等处诸多建筑,事后又懊悔不迭,在《保室善楼记》中大骂自己“不肖”。然而事过境迁,悔之晚矣!在清雍正年间,容美土司的诸多矛盾:容美土司内部阶级矛盾的激化,容美土司与其属诸司的矛盾,与邻司的矛盾,与湖广总督及其所属地方官员的矛盾,与大清王朝坚持改土归流既定方针之矛盾等等,集中于田明如一身,就是“遍身是口”,也无法挽回容美土司注定要灭亡的命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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