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田富达,1929年出生,高山族,台湾新竹人。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9年毕业于华北军政大学。新中国成立后,任国务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1954年调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作专职委员。1976年调到台盟工作,是台盟总部第一届理事,台盟中央第二、第三届副主席。第一至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至八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代表,第二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
1953年,我听说国家要选举产生乡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大代表,对于我来说是第一次,恐怕对于我们民族来说,也都是第一次。高山族祖祖辈辈以打猎为生,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受外来民族的压迫、侵犯比较频繁。尤其是日本占领的50多年间,高山族的地位很低。日本人把高山族赶到山里面,然后用铁丝网隔离起来,我们到外面买食盐、生活用品和工具等,都要开路条,日本警察批准了才能下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我们才能选举自己的代表,才真正体会到了人民当家做主。
也是在这一年,我作为高山族代表,被选为福建省的全国人大代表。紧接着1954年夏天,福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正式把我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我被选为人大代表以后,觉得责任很重。我也是第一届政协的代表,参加过第一届政协会议。但全国人大代表是一层层选举出来的,人民选举出来的,当然觉得责任更重大,也更光荣。同时,我又是台湾少数民族的代表,大陆人民也很热爱台湾同胞,把我们当作自家兄弟,让我们选自己的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以,我也很感动,体会到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我作为福建的代表参加了第一届全国人大会议,那时候还叫福建组。我印象最深的是毛主席的开幕词。毛主席提到了“四项任务”:第一就是制定宪法;第二是制定各种重要的法律,像全国人大组织法、法院和检察院组织法等;第三是通过中央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第四是选举国家领导人。除此之外,毛主席还特别提到,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两句话我印象很深,一直记到现在。
1975年之前,我都是福建省的全国人大代表。那时候因为高山族在大陆的人数不多,大部分都在福建,所以台湾的代表都安排在了福建代表团。直到1975年四届全国人大的时候,正式成立了台湾团。直接组团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天大的喜事,大家议论纷纷。组建台湾团,表明全国人大对台湾工作更加重视,我作为高山族人,感觉自己的担子更重了,更要积极参与这些事,心情也就变得不一样了。
1956年,周恩来总理曾经单独找我了解情况。他问:“你们高山族干部文化水平怎么样?”我说:“很低。”周总理说:“得让他们有学习的机会。”于是,我就写了一个关于加强高山族干部学习的报告交给中央统战部。后来听说,这个建议很起作用,中央民族学院里专门成立了高山族政治班,培养了50多个人,最后留下毕业的是36个人,而且形成了惯例,最终为高山族培养了130多名干部。
我在全国人大民委工作了很长一段时间,走了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感受很深。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后与成立前相比,人身权利、经济条件、生活质量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在四川甘孜参加过三个月的民主改革试点。一开始,宗教对群众的影响很深,很多问题都靠宗教解决,什么都是宗教。但是经过民主改革后,他们渐渐知道了自己也是平等的人,也应该有尊严,他们心里非常高兴。我在参加民主改革实践的工作当中,深深体会到劳动人民要求解放自己,要求改变地位、改善生活的强烈愿望,而且逐步得到了实现,我内心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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