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绥民,1916年生,绥远萨县(现内蒙古包头市萨拉齐)人。黄埔(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第10期毕业。
1931年参加晋绥军,历任国民党军傅作义部连长、营长;傅部国骑兵第四师参谋处长、团长、参谋长,1948年参加北平和平解放,后任绥远整编骑兵第13旅少将副旅长。1949年9月19日参加绥远起义,任解放军第36军骑兵旅副旅长、第107师副师长。1951年任志愿军第36军第107师第二副师长兼三工区志愿军修建委员会第三分会工程部部长。回国后,任建筑工业部第二工程局副局长,华北联合企业公司经理,1958年率队到达内蒙古海勃湾(今乌海)市,考察并领导建设西卓子山水泥厂,先后担任建筑材料工业部西卓子山水泥厂筹建处主任和厂长;文革中受到冲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落实起义人员政策后,重新担任企业领导职务。乌海市人大成立时被选为乌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建国以后,田绥民曾先后担任内蒙古政协委员、乌海市政协副主席、内蒙古自治区黄埔同学会会长、民革内蒙古乌海市市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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