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故处士田公讳安字居之暨配赵氏之墓
尝谓支派繁则迁居,世代远则分茔,自古皆然非一家也。余田氏自明初,如滋祖始由归德来郓,住城西北十五里,因自成一村故名田家庄。传自五世祖讳安者,分居邑北四十五里程家垓,单传二世及八世始兄弟三人,一迁寿张集孙家庄,一迁居霍家楼。惟长仍居故里子四,长讳可训,迁居安山湖内亦名田家庄。
十二代孙廷耀敬序
十代孙守年、守元、金殿。
十一代孙朝恒、朝典、朝举、朝元。
十二代孙廷训、廷宦、廷雨、廷选伯珩。
十三代孙延升、延德。
十四代孙继周
叩立
中华民国贰拾年岁次癸亥清明谷旦
注释:经查历史资料考证
1、五世祖安字居之为明朝万历年间人应为明故处士。
2、八世祖景山惟长,仍居故里,子四长讳可训迁居安山湖内亦名田家庄,应为:八世祖景山为长,仍居故里单传一世,九世祖允露子四,长讳可训迁居安山湖内亦名田家庄。
3、碑序题写人廷耀乃如滋公十六世孙,尔奉公十五世孙,念祖公十四世孙九洲公十三世孙。
(注:本贴图文据田继慎族亲提供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