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惠光,女,汉族,1950年7月生,山东文登人,民革成员,1968年6月参加工作,芬兰库奥皮奥大学公共卫生系公共卫生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公共卫生学博士,主任医师。现任天津市第十三届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副主席、市委会主委,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兼)、市卫生局副局长。
1968年起,先后在河北省安次县杨税务公社、吉林省哲里木盟金宝屯胜利农场插队,后到天津轻工业学院食品工程系学习。1976年起,先后任天津市卫生防疫站食品卫生科技师,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师、科主任、副所长(其间先后在菲律宾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芬兰库奥皮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1998年起,先后任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副主任、市公共卫生监督所所长。2001年任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民革市委会副主委,2007年当选民革市委会主委。2008年1月当选天津市第十二届政协副主席,2010年当选民革中央副主席,2012年兼任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简历
1968.08——1973.08,吉林省金宝屯农场知青
1973.09——1976.09,天津轻工业学院食品工程系大学普通班毕业
1976.10——1988.04,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师、主管技师
1988.05——1989.10,菲律宾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习,获食品与营养学硕士学位
1989.11——1992.02,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副主任医师
1992.03——1995.10,芬兰Kuopio大学公共卫生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公共卫生学博士学位
1995.11——1999.06,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主任医师、副所长
1999.07——2001.08,天津市卫生局公共卫生监督所所长
2001.08——2007.07,天津市卫生局副局长
2007.07——2008.01,民革天津市委会主委,市卫生局副局长
2008.01——2010.12,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天津市委会主委,市卫生局副局长
2010.12——,民革中央副主席,天津市政协副主席,民革天津市委会主委,市卫生局副局长。
2012.05——任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民革第十届中央委员、十一届中央常委;
民革第八届天津市委员会常委、副主委,第九届副主委,第十届主委。
天津市河东区第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天津市第十届政协常委、十二、十三届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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