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汉武帝诏
皇帝诏曰:朕观历代以来,圣帝明王,皆有股肱心肾,以劻不逮,今朕用罔厥德,托天地祖宗支德,休绍承宏业,父子之情,犹快於怀。高庙悉由,田千秋忠义,感格於神灵,一言以悟朕意,朕甚嘉之,特诏尔为臣相,褒封富民侯,以佐朕躬,尔其勖诸。
注:汉武帝公元前辛丑年140年至甲午岁公元前87年,在位53年。田蚡,汉武帝皇后母亲也,居相位,封武安侯,从兄田千秋,同时为相,封富民侯。
2-唐宪宗诏
皇帝诏曰:保厘宫钥须铨衡,於元良安镇庙廊,赖谟烈於俊义,似兹重任匪德奚堪,节度使田弘正,心存儒雅,学冠古今,负济世宏才,蕴经硕德,嘉猷足巩於皇图。素行宜居於内侍,昔起楼台,聚书鞅於万卷,今建伟绩,平党靖乎十州,故特擢尔为侍中,尔且宜情,自厥心靖,共乃位亮采,惠畴获鸾舆於千秋,纯愆纠谬,培鸿业於万年。钦哉!故哉。
注:唐宪宗,即李纯,公元丙戍年806年至庚子年820年,在位15年。
|